因海曙区段塘街道丁家村剩余土地旧村改造项目工程建设需要,原丁家村剩余集体土地上部分房屋(住宅)已列入拆迁范围,根据《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条例》第二十四条,《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条规定,现招标具有法定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房屋评估。
报名时间:2014年4月17日至2014年4月23日(双休日除外)
报名地点:海曙区气象路142弄116号(海曙国土分局504)
联系人:王先生
联系电话:87237652、13738411675
宁波市国土资源局海曙分局
2014年4月17日